发票丢失登报、发票丢失如何登报
我要登报网回答: 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)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。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,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并登报声明作废。”
2、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8〕80号)第六条第二项规定:“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。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,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,声明作废,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。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,一律依法从重处罚。”
发票遗失登报电话:4009988684
登报微信:1944750922
发票丢失登报登报办理流程
1、登报人拨打电话或者直接添加微信咨询,向登报老师表明办理什么登报业务
2、登报老师根据您需要办理的登报业务,向登报人解答登报声明所需资料及证明
3、登报人提供登报内容或者由登报老师整理排版内容
4、登报老师说明刊登费用,登报人确定刊登费用,扫码支付刊登费用
5、登报人确定刊登报纸和确认刊登内容,登报老师安排内容刊登报纸
6、邮寄报纸一份,统一为见报当天下午五点统一邮寄,一般2天左右就收到了
发票丢失登报声明格式
XXX有限公司遗失增值税普通发票(发票联)一份,发票代码:XXXX,发票号码:XXXX,已盖发票专用章,声明作废。
增值税普通发票登报示例:
增值税发票专用遗失登报格式分为三种:
(1)已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案例:
XXXXX有限公司遗失已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抵扣联、发票联)1份,发票代码:XXXXX,号码:XXXXX,已盖发票专用章。
(2)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案例:
XXXXXX有限公司遗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XXX份,发票代码:XXXXXX,号码:XXXXXXX-XXXXXX,未盖发票专用章。
(3)购货单位或其他单位遗失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案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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